2008届毕业生工作安排

文章出处:作者:发布时间:2008-05-13浏览次数:63

  一、解除毕业生违纪处分,处分材料不放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1、申请条件:⑴自进校以来受纪律处分次数较少;⑵违纪情节较轻;⑶能够接受教育,思想、学习进步较快;⑷近期内没有再违纪受处分现象。
  2、申请时间:2008年5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3、申办程序:⑴学生自愿申请,并向班委会提交申请书和本人表现材料;⑵班委会在接到学生申请书后,在班主任主持下,根据学生实际表现,对其进行全面评议,评议结束后,把评议报告和有关材料报所在系科进行审查;⑶系科在接到班级评议报告和学生申请后应着即进行审查研究,并把审查报告和有关材料报学生处;⑷学生处在接到系科审查报告和有关材料后应着即进行复审,并同时上报学校领导研究;⑸学校领导研究同意即行文解除学生处分,处分材料不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6月4日统一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要求各班班长于6月3日下午五点统一到学生处领取本班《毕业生登记表》,班级填写好鉴定后,于6月5日前统一缴所在系科签署意见,系科汇总后于6月8日前报学生处。
 
  三、毕业生集体照相由各系自行组织安排。但不得和毕业体检冲突!
 
  四、毕业生可于6月9日离校,不能离校的,由学生本人填写《足球app排行榜延长住宿时间的申请》,班主任、系领导签署意见,报学生处审批。班主任、系领导对毕业未离校的学生要加强管理,确保校园稳定和学生安全。要求推迟离校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管理造成后果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等同于非毕业生给予严肃处理。
 
  五、离校当天,到学生处退还住宿押金及办理退宿手续。
 
  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离校时,如果贷款没有还清,要求签订还款协议后,方可办理其他离校手续。签订还款协议时,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一人带有效证件来学生处办理。
 
        学生处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