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课任课老师将试卷送到系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试科目样卷(无作答);
2、参考答案;
3、亳州学院试卷审批单(按照表单要求填写完毕);
4、成绩登记表;
5、试卷分析报告;
6、学生考试试卷(批阅完成)。
二、考查课任课老师所需提供材料:
1、考察方案;
2、记分册。
注:考试课试卷装订要求
(1)本科生试卷要求将材料“1-6”按照序号从上到下(材料1在最上面、材料6最下面)的顺序夹在一起(切勿粘贴一起),交至系科时领取“亳州学院学生考核材料存档封面”,并按要求填写该存档封面;
(2)专科生试卷要求将材料“1-6”按照序号从上到下(材料1在最上面、材料6最下面)的顺序粘贴一起。
(3)另交试卷同时请将学生本学期的考试科目的记分册一并交来;
(4)考试课及考查课所需材料请于2018年7月14日17点30分前交至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