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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讨论制度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24-01-02 浏览: 次

一、定义

以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的,在患者手术实施前,医师必须对拟实施手术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和处置预案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要求:

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

三、讨论内容:

制订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与护理事项等,如: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麻醉方法、术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术后注意事项及护理要求等。

四、流程:

1、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

2、手术医师、护士、有关科室医务人员按照职称由低到高顺序轮流讨论。手术涉及多学科或存在可能影响手术的合并症的,应当邀请相关科室参与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学科的会诊,必要时主管院长、医务科参加。

4、主持人总结并明确手术方案。

5、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6、经治医师做好讨论记录,上级医师审阅后随病历归档。

7、讨论内容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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