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敢打“老虎”又要勤拍“苍蝇”

发布者:jsadmin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89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总书记的讲话掷地有声地告诉世人:不论是人人惧怕的“老虎”类的大腐败,还是微乎其微的“苍蝇”类的小腐败,不法之手伸到哪里,反腐败重拳就将打到哪里。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老虎”者,位高权重,其犯案则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往往对人民和国家利益带来严重损害,对党的威信损害巨大。敢打“老虎”,严肃查处大案要案,能彰显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的决心,更是我们党有力量反对腐败的表现。这就直接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息,即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对社会而言,也会起到广泛的“杀一儆百”的警示效果,能让一些潜在的或显在的贪腐者因心生畏惧而缩手却步。
“苍蝇”者,个头虽小,但直接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且量大弥散,如果任由他们肆意妄为,则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们看在眼里、恨在心头。“苍蝇”对党的杀伤力犹如“温水煮青蛙”,一时可能不痛不痒,久而久之则会伤及根本。勤拍“苍蝇”,既切实解决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也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效。长远来看,多数“老虎”是通过边腐败边升迁、从小贪变大贪的过程,由“苍蝇”一步步演变而来的,及时拍了“苍蝇”也就是消除了将来可能出现的“老虎”。
“老虎”、“苍蝇”不管大小,都祸国殃民,是党和国家的蛀虫,是社会和谐进步的绊脚石。光打“苍蝇”不打“老虎”,不能说是真反腐;光打“老虎”不打“苍蝇”,不能说反腐有成效。因此,必须始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将“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不因“老虎”难打而不敢打导致养虎为患,也不因“苍蝇”太小而不屑打导致将小案“养”成大案。
“老虎”也好,“苍蝇”也罢,它们的出现给党和国家抹了黑,给人民带来了损害,一旦案发又给本人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使党和国家的培养化为泡影,其所带来的损失是无法挽回、不容忽视的。“老虎”、“苍蝇”的出现说到底还是因为制度牛栏关猫、权力信马由缰、监督似有实无导致的。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既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敢打“老虎”、勤拍“苍蝇”,又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老虎”、“苍蝇”一起打及时发现并修补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体制机制制度漏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作者:马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