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之规·监察法】 有这些情况,监察人员应当回避

发布者:jsadmin发布时间:2018-05-18浏览次数:9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美术设计 王婵 文字整理 段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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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    

(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四)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情形的。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