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学生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定期举行升旗仪式。现就本学期升旗仪式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升旗仪式时间安排
1.第一组:经济与管理系。升旗时间:2月25日;5月6日。
2.第二组:美术系。升旗时间:3月4日;5月13日。
3.第三组: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升旗时间:3月11日;5月20日。
4.第四组:生物与食品工程系。升旗时间:3月18日;5月27日。
5.第五组:中药学院。升旗时间:3月25日;6月3日。
6.第六组:教育系。升旗时间:4月1日;6月10日。
7.第七组:音乐系。升旗时间:4月8日;6月17日。
8.第八组:中文与传媒系。升旗时间:4月15日;6月24日。
9.第九组:体育系。升旗时间:4月22日。
10.第十组:外语系。升旗时间:4月29日。
升旗仪式程序
1.整队。
2.奏国歌、升旗。
3.学生代表在国旗下发言。
4.院系领导讲话。
三、要求
1.升旗仪式时,院系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都要参加,不准缺席。
2.各院系学生发言稿要提前准备,经院系党总支书记审核同意后,将纸质稿件和电子稿分别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稿发送邮箱:2788546461@qq.com.
3.各院系对升旗仪式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并要指定专人负责主持升旗仪式。校团委、学生处将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对不认真准备的院系给予通报批评。
4.各院系要充分利用升旗时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举行升旗仪式,需要提前向校团委报备。
共青团亳州学院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