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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与传媒系2012级语文教育1、2班开展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
发布时间: 2014-07-20 浏览次数: 8

 为了加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谨防网络犯罪事件的发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12月17日晚,中文与传媒系2012级语文教育1班和2班在辅导员周玉老师的组织下,分别在各自教室开展了“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主题教育活动。

 
  活动中,班干部为大家讲述了今年以来因为网络发生的,特别是由于使用微信软件直接导致的几起犯罪案件,分析了网络交友的隐患,提醒每位同学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同学们在为网络犯罪感到惊讶的同时,也了解了网络犯罪的危害性,同时初步学会了在网络上如何保护自己,给自己设置了一道交友防线。
 
 
警方提醒:
  为防止陌生人发“微信”骚扰,“微信”用户可在隐私设置里进行设置,保护自己的隐私;使用“微信”交友时要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也不要轻易见面,若见面,见面地点最好在繁华场所、有人陪同,并注意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要贴身存放;如果对方提出借手机、借钱时,要三思而后行,防止上当受骗。
 
背景扫描:
  据悉,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推出的一款通过网络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支持多人群聊的手机聊天软件。用户可以通过微信与好友进行形式上更加丰富的类似于短信、彩信等方式的联系。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州发生数起利用“微信”诱出事主实施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的警情,而该类警情去年没有发生。从作案方式看,嫌疑人均通过“微信”搭讪、结识事主,通过手机聊天逐渐骗取事主的好感和信任后,将事主约至指定地点见面,伺机对受害人实施犯罪,大多为侵财类案件,有少数猥亵、强奸等违法犯罪案件。从作案时间看,多选择在晚上,其中23时、1时较多发。从作案对象看,事主多为喜爱上网的年轻男女,喜欢追求新鲜事物。其中,发生在今年3月份的三起利用“微信”诱出事主抢夺的警情,作案手法相似,嫌疑人均使用同一微信号、微信名,受害人均为年轻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