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典型案例教育

发布者:中药学院发布时间:2021-04-02浏览次数:104

安徽中医药大学原校长王键一审获刑10年

  2020年10月16日上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中医药大学原校长王键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王键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企业筹资、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亲清不分,以权谋私,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插手学校工程建设,并伙同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贿赂犯罪。
  王键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性原则、初心使命,不修政德、不重师德,纪法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贿赂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耿金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耿金岭违反政治纪律,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干扰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学生收取“簿本杂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定向有关企业借款;违反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
  耿金岭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放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任人唯亲唯利、搞“小圈子”,严重破坏单位政治生态;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发展理念,违规乱收费、增加群众负担,违规出借公款;对配偶失管失教,家风败坏,纵容家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耿金岭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按规定收其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9年4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对被告人陈树隆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树隆受贿所得财物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陈树隆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树隆利用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58亿余元。陈树隆在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徇私舞弊,擅自决定给予相关公司设备补贴,并超越职权给予该公司全额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
  陈树隆在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履行工作职责的便利,在获悉有关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后,作为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安排他人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人民币1.21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37亿余元;陈树隆还将掌握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他人,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累计成交人民币3205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031万余元。


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杨振超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杨振超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杨振超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振超受贿犯罪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贪污犯罪违法所得依法返还被害单位。
  经公开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杨振超利用担任中共淮南市委书记、淮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84.774163万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15.558153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人民币9.1508亿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振超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杨振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检举他人犯罪行为,认罪、悔罪,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新华社上海5月3日电)


周春雨案宣判:有期徒刑20年 并处罚金3.61亿

  2019年2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周春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周春雨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六千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六千一百万元。
  对周春雨受贿、内幕交易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周春雨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7年春节前,被告人周春雨利用担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秘书、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安徽省马鞍山市副市长、市长、安徽省蚌埠市市长、中共蚌埠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企业收购、项目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65万余元;周春雨在担任中共蚌埠市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对陆续存放于境外银行的美元412万余元隐瞒不报;其在担任蚌埠市市长期间,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决定向有关公司返还土地出让金6.65亿余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周春雨还利用担任马鞍山市市长、中共蚌埠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获悉多家上市公司的相关内幕信息后,作为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上市公司的股票,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2.71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59亿余元。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春雨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周春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及滥用职权事实,其受贿及滥用职权犯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共计100余人旁听了宣判。